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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租庸調制的內容:

 

租庸調制是唐朝前期的賦稅制度,建立在均田制之上,歷史上備受讚揚。以下簡述租庸調制的內容:

 

. 租

即是田租。男子年18,由政府授田百畝,80畝為「口分田」,不得買賣,死後還官,20畝為「永業田」,由子孫承繼,可自由買賣。每丁每年須納粟2石作田租。

 

. 庸

即是力役。每丁每年須義務替國家服役20日,閏年加2日。不願服役者,以每日納絹3尺或布3尺7寸5分代替。若替政府額外加役,25日以上免調,30日以上免租。

 

. 調

即是貢品。每丁每年按所屬地區,呈獻土產予皇室,可獻綾(或絹、絁)2丈,綿3兩;或布2丈5尺,麻3斤。

 

租庸調制具輕徭薄賦的精神,就農民而言,負擔為歷朝最輕的;就政府而言,也能帶來穩定的收入。

 

調

每丁每年納粟2石

每丁每年服役20日,

閏年加2日。

每丁每年獻綾(或絹、絁)2丈,綿3兩;

或布2丈5尺,麻3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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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租庸調制的優點和缺點:

 

優點

. 輕徭薄賦

租庸調制的稅率為歷朝最輕,人民易於負擔:以田租而言,漢30稅1,唐約40稅1;以力役而言,漢每年1月,唐只20日;貢品方面,唐亦只及北魏時的一半。

 

. 稅項分明

租庸調制下,「有田則有租,有丁則有庸,有戶則有調」,稅項分明,稅額固定,官吏難於暴斂,人民難於瞞稅,保障了政府的收入。

 

. 為民制產

租庸調以均田制為基礎,政府授田於民,使耕者有其田,為民制產。農民生活有保障之餘,政府亦可徵其賦稅。

 

. 杜絕兼併

租庸調制規定口分田不能買賣,又三年整理戶籍一次,杜絕豪門富戶兼併土地之弊。

 

缺點

. 稅制不公

農民無論貧富,繳納稅額如一,有違公平。更甚者,官員、貴族、僧道、工商不在稅網之內,不須交稅,實欠公允。

 

. 交稅不便

租、調全以實物繳納,運輸不便。加上按戶徵稅,政府須認真核查戶籍,而已遷他鄉者仍須向原籍納稅,造成種種不便。

 

安史亂後,戶籍散失,過份依賴戶籍的租庸調制無法有效施行。德宗時,宰相楊炎正式提出兩稅制,取代租庸調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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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租庸調制崩潰的原因:

 

租庸調制是唐朝前期的賦稅制度,建立在均田制之上,歷史上備受讚揚。但安史之亂後,租庸調制崩潰,無法實行,以下簡述其原因:

 

. 人口增加

開國以來,天下承平,人口大量增加,新耕地的開墾未能追上需求,土地不夠分配,租庸調制難再施行。

 

. 戶籍散失

租庸調制非常依賴戶籍授田徵稅。自武后以後,戶籍不加整理,田產授還不實;而在安史亂後,人口流徙,戶籍散失,租庸調制自難繼續實行。

 

. 土地兼併

天寶以來,豪門富戶兼併土地之風大盛,均田制受到破壞。土地既非國家授給,徵稅自無憑藉,租庸調制無法繼續推行。

 

. 交收不便

人民繳納粟帛實物,運輸甚感不便;而政府亦嫌處理困難。

 

. 雜稅增加

安史亂後,唐室元氣大傷,為應付各項支出(尤其軍費的支出),在原有的租庸調之上,增加雜稅,這亦直接破壞租庸調制的執行。

 

德宗時,宰相楊炎正式建議施行租稅以錢為主的徵稅辦法,每年分夏秋兩季納稅,稱為「兩稅法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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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兩稅制產生的背景:

 

安史亂後,戶籍散失,租庸調制崩潰,無法實行。德宗時,改革稅制,依宰相楊炎之議,行兩稅制,以下簡述兩稅制產生的背景:

 

. 均田制之破壞

租庸調制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。但唐代自安史亂後,人口流徙,戶籍散失,政府無法按戶籍授田,亦無法按戶徵稅,於是毋須依賴戶籍的兩稅制遂應運而生。

 

. 土地兼併嚴重

自唐玄宗起,土地兼併嚴重,大量農民失去田地,四處逃亡,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的租庸調制受到破壞,不能施行,故不再授田的兩稅制因而出現。

 

. 地方不供賦稅

安史亂後,藩鎮割據,地方賦稅無法上繳,政府為了維持收入,與藩鎮爭奪賦稅,遂改革稅法,行兩稅制。

 

. 兩稅制的基礎

安史亂後,唐室為了增加收入,不斷提高地稅和戶稅,使之成為當時賦稅的主要來源,奠定兩稅制的基礎。到德宗採用宰相楊炎的建議,就正式改行兩稅制。

 

兩稅制在繳稅上較為簡單、公平;而在量出為入的原則下,兩稅制亦能穩定國定收入,解決國家經濟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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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兩稅制的內容:

 

安史亂起,百姓流亡,戶籍散失,政府授田無根據,而豪門兼併之風大盛,租庸調制無法有效地施行。德宗時,改行兩稅法。以下簡述兩稅制的內容:

 

. 量出為入

唐代兩稅制的原則是量出為入,國家根據財政支出先作出預算,確定當年需要徵收的稅額,再攤分給各州縣,向民戶徵收。

 

. 戶稅地稅

政府只徵收戶稅和地稅兩項。「戶稅」由各州縣在現有戶籍中,按丁壯和財產定出9等,按戶等納稅;「地稅」是承認各戶現有土地為私有,按畝徵稅。

 

. 戶無主客

戶無主客之分,都在現居地立戶籍,凡戶籍內的人丁,不分丁男、中男,一律要劃一納稅。至於無固定居所的行商,則要向所在州縣繳其收入的30分之1作商業稅。

 

. 現金計算

戶稅和地稅一律以錢折算,可繳納綾、絹、穀、米等實物。

 

. 夏秋納稅

分夏秋兩次徵收,夏稅限6月交清,秋稅限11月納完。

 

兩稅制在繳稅上較為簡單、公平;而在量出為入的原則下,兩稅制亦能穩定國定收入,解決國家經濟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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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兩稅制的優點和缺點:

 

優點

. 簡明易行

唐後期的兩稅制,把租庸調及各項雜稅合併,統一為戶稅和地稅,以錢計算,簡化了手續,執行起來比較方便;加上分開了夏秋兩季繳交,農民稱便。

 

. 公平合理

兩稅制的原則是「人無中、丁,以貧富為差」,「戶無主客,以見居為簿」,按土地多寡,民戶貧富徵收稅項,較為公平。而且王公百官、浮戶客商都納入稅網,改變過往賦稅集中在農民身上的不公平現象。

 

. 收入穩定

實施兩稅制,國家先編造財政預算,才確定當年稅額,一切量出為入,政府不再有入不敷支的情況。

 

缺點

. 土地兼併

兩稅制推行後,政府不再授田,土地成為人民的私有財產,可自由買賣,加速了土地兼併,成造貧富懸殊的問題。

 

. 增加負擔

兩稅制初定稅額時,物貴錢輕,乃以實物折錢徵收,有利納稅者;其後,政府藉口量出為入,屢次增稅;且日後發展,物賤錢貴,人民須繳納更多絹帛,農民負擔因而加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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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比較租庸調制和兩稅制的內容:

 

唐朝初期行租庸調制,稅率是歷代最輕的,為史家稱頌。後因安史亂後,戶籍散失,朝廷迫於改革稅制,行兩稅制。以下比較租庸調制和兩稅制的內容:

 

. 土地產權

租庸調制--行均田制,政府授田予民,土地產權為政府所有,人民不得自由買賣。

兩稅制 --政府不再授田,土地產權為私人擁有,可自由買賣。

 

. 稅項

租庸調制--分田賦、力役、貢品三項,稅項分明,但實行起來卻非常繁瑣複雜。

兩稅制 --分戶稅和地稅兩項,手續簡化。

. 對象

租庸調制--以丁口為主要課稅對象,而戶有主、客之分,遷徙仍須向原籍繳稅;人有丁、中之分,繳納稅款各有不同。

兩稅制 --以土地和財產為主要課稅對象,戶無主、客,就其定居地登記納稅;人無丁、中,一律按貧富徵稅。

. 稅額

租庸調制--稅額固定,三年調整戶籍一次,官吏不能取巧作弊,人民無從隱暪,有為民制產的精神。

兩稅制 --稅額不定,政府量出為入,制定預算,符合實際需要。

. 形式

租庸調制--每年徵稅一次,以實物繳納。

兩稅制 --每年分夏、秋兩次徵稅,以錢折算,但亦可折收實物。

 

兩稅制在繳稅上較為簡單、公平;而在量出為入的原則下,兩稅制亦能穩定國定收入,解決國家經濟問題。中國稅制發展到明代,更簡化為「一條鞭法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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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唐代經濟重心東南移的原因:

 

唐中葉以前,中國的社會經濟以北方為中心,及至中葉以後,經濟重心逐漸東南轉移至長江流域一帶。以下簡述其原因:

 

. 北方經濟殘破

安史之亂爆發,黃河流域一帶飽受戰亂,田園荒蕪,物價高漲,經濟備受破壞。安史亂後,又由於北方藩鎮割據,長期陷於混亂狀態,加上水利失修,天災頻頻,經濟無法恢復。

 

. 人民大量南移

由於張巡、許遠死守雎陽,江南一帶免受安史戰亂,大量人民南下避禍,提供充足的勞動力,和北方的生產技術,加速了南方經濟的發展。

 

. 東南早已開發

東南一帶自三國時吳國建國後已漸次開發,及晉室南渡,更加快了江南地區的發展。到隋代,由於運河貫通,交通便利,南方經濟進一步得到發展。且江南一帶土地肥沃,氣候適合,農作物產量高,又未經戰亂,故唐中葉以前,江南已具備了成為經濟重心的條件。

 

. 唐室著意發展

安史亂後,北方藩鎮割據,唐室無法收取北方的賦稅,江南成為唐室經濟支柱,故朝廷積極興修水利,開發港口,加速東南地區成為中國新的經濟重心。

 

繼承唐後期的發展,宋朝著重南方海外貿易的發展,南方這經濟重心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的鞏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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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唐代經濟重心東南移的概況:

 

唐中葉發生安史之亂以後,北方經濟日益衰落,中央財政仰賴東南租賦及鹽稅維持,經濟重心逐漸向東南轉移,以下簡述其概況:

 

. 南方人口增加

唐代前期,黃河下游為人口密集之地。安史亂後,北方人口銳減,而南方因不受戰亂影響,人口不斷上升,提供大量勞動力,推動南方經濟的發展。

 

. 財政重心南移

安史亂後,唐政府不能控制中原,賦稅要全擔在江南40州的人民身上,所謂「賦出於天下,江南居十九」;加上對外貿易也集中在南方的廣州、泉州等地,可見南方地區已成為唐中葉以後的財政重心。

 

. 南方農業發達

中唐以後,北方水利失收,天災頻頻,農業凋敝。南方則因唐室財政依賴江南,故刻意發展農業,大量興修水利工程,如水塘斗門、夏堰;江南農民又大量開墾湖田、渚田,使南方耕地大增,農業生產力超過北方。

 

. 南方工業增長

中唐以後,江南手工業發展迅速,超越北方,例如江蘇浙江的絲織業、越州江西的陶瓷業、杭州宣州的造紙業等,馳名中外。

 

. 商業重鎮南移

隨著南方農業和手工業的興盛,對外貿易的逐漸發展,南方商業急促發展起來,大商業城市如廣州、揚州、杭州、成都,最為繁榮,取代北方的長安、洛陽,成為新的商業重鎮。

 

繼承唐後期的發展,宋朝著重南方海外貿易的發展,南方這經濟重心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的鞏固。